一、毕业与学士学位资格审核时间
根据学院教学安排,2024届毕业生的毕业、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工作分两批次进行:
第一批(中德方学位):2024年6月18日。毕业审核以6月18日之前学生修读记录、绩点表显示的成绩为准。
第二批(仅中方学位):2024年7月19日。毕业审核以7月19日之前学生修读记录、绩点表显示的成绩为准。
二、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发放时间
与毕业审核工作安排相对应,2024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分两批次发放:
第一批(中德方学位):7月4日毕业典礼
第二批(仅中方学位): 7月下旬
本届证书具体发放名单、发放时间和发放方式另行公布。
三、查询绩点表,及时办理学分认定(成绩覆盖)手续
在每次课程考核后,毕业生应及时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通过查询本人学业修读记录、绩点表,确定自己是否达到毕业条件。
需办理学分认定(成绩覆盖)手续的学生,应在以上各批次毕业审核时间节点前办理完毕。
德方已对第一批发放的材料完成三轮成绩核对流程。
四、结业与肄业(中方)
在最长修业年限内,未达到毕业条件,但获得学分数超过培养计划要求总学分90%的学生,发给结业证书。结业证书将与第二批毕业证书同时下发。
达到最长修业年限,未能达到结业要求且办理完离校手续的本科毕业生,在校学业自动终止,不可以返校继续修读课程,仅能申请肄业证书。
五、结业转毕业
中方学位:2024届结业离校的学生,可在最长修业年限内继续修读课程(通过每学期初非在校生重读报名修读)。经课程补修达到毕业条件者,可根据教务处网站通知在每学期初(一般为3月初与9月底),提交结业转毕业申请,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可同时申请学士学位。
德方学位:2024届离校的学生,可在最长修业年限内继续修读课程(通过每学期初非在校生重读报名修读和歌德学院德语B2考试)。经课程补修达到毕业条件者,请联系实践负责人安排参加德方毕设和德方答辩等,全部通过后向德方提交德方学位申请。具体时间点和安排以德方院校发布的通知为准。
注:四年制全日制本科生的最长修业年限为六年(自入学之年起,含休学时间)。
六、学位复议(中方)
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在校期间因学术失信行为曾受到过留校察看处分或受记过处分二次及以上的,学校不接受其本科毕业当年的学士学位申请。可在毕业后的下一年度春季学期开学后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申请授予学位,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可补授学士学位。向学校提交学位复议申请的时间一般是每年3月初。